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文改办),武夷新区党工委,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推动我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超越,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财教〔2020〕14号)的有关规定,2020年度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照补助、贴息、奖励三个类别组织申报,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重点
(一)申请补助类
1.支持“一报一台一网(端)工程”、融媒体中心建设等意识形态领域重点项目建设。
2.支持影视产业基地、平台项目建设。
3. 支持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开发文创产品,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和产业;支持特色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旅游演艺、技艺展示体验等项目。
4. 支持创作以朱子、柳永、宋慈、马祖道一、建盏、建本、剪纸为主题,涵盖影视、动漫游戏、出版印刷、演艺娱乐等领域的原创文化产品。
5. 支持文化领域高新技术(装备)研发及其应用性项目,优先支持智慧文旅、网络视听、数字教育、数字动漫等投产项目。
6. 文化体制改革领域重点改革项目。
(二)申请贴息类
1. 对文化企业从金融机构融资实施的部份特色文化产业项目进行贴息,合同签订时间在2017-2019年内,贴息范围仅限于2019年已支付的利息。
2.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的文化企业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获得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的,按不高于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利率50%对文化企业予以贷款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三)申请奖励类
1. 对首次从“规下”转“规上”的文化企业,新增入统一年以上的、符合我市文创产业发展重点的予以适当奖励(属2019年新增但2020年退库的不予奖励);
2. 对文化企业搭建的文化产业集中展示和交流交易平台,社会效益显著的可予以适当奖励;
3. 优秀影视作品突出主旋律、正面反映南平题材、主线讲述南平人物故事的予以适当奖励。
二、申报资格条件
1.申报补助、贴息项目符合国家、省、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符合本通知确定的扶持方向和申报重点。
2.项目单位是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为《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范围的企事业单位(文化企业或企业化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以进入省文化产业单位名录库为准);账证健全、依法纳税、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无安全生产不良记录,申报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福建)”网站上查询到黑名单记录;无因违反省、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事项。
3.申报补助、贴息项目应为进入实施阶段并形成投资进度的项目,且无重大法律纠纷。
三、申报评审程序
1.市级国有文化单位和市直有关单位(市文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直接向市委宣传部申报项目,其中非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项目须经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推荐申报。
2.其他单位申报的项目,经由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推荐申报。
四、工作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要如实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财政资金扶持。申报补助类项目需注意:①项目投资总额适当,项目过大的,宜申报其下子项目;②项目有明确具体实施期限,原则在2021年10月可完成且能够接受绩效评价;③申请资金应逐项明确用途和安排;④补助项目申请金额不超过申报项目总投资的30%;⑤已获得过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但实施进度超出规划建设期的项目,不得再推荐。
2. 项目申报和推荐单位要加强项目的申报管理和审核把关工作,落实项目审核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南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所列内容报送有关材料。
3. 延平、建阳区申报补助类项目不超过4个,其他县、市原则不超过2个;市直单位申报项目限定1个;各县(市、区)贴息类项目限定1个,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的文化企业贴息除外;符合条件的奖励类项目不作名额限定。
4. 推荐单位应于2020年10月16日上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委宣传部,逾期不再受理。需要提供复印件的,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周呈耿,电话:8891105,电子信箱:npwengaiban@163.com。通信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商务写字楼(广场东路)三号楼D301文化发展改革科(邮编354200)。
附件: 1. 南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2.2020年南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一)(二)
3.南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合规性审查意见表
4.南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5.南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
中共南平市委宣传部 南平市文化改革发展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