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度南平市工程技术人员林业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凡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直接从事森林工业、林产化工、营林、植保、城乡园林绿化、林业运输、林业机械的维护与修理等林业类专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理论,经考核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南人综〔2012〕41号文规定的相应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在我市的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
(三)符合《关于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2号)文件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县(市、区)人事职改部门委托评审函、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预审表;
(二)各县(市、区)参评人员职称预审情况花名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备案表各一份并加盖主管单位公章并附电子文档;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级3份,初级2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四)《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15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五)申报材料复印件。按照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并制作目录。
1.资格证明材料
(1)学历证书(凡在教育部学信网能正常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时,可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编号);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4)任期内继续教育证书;
(5)任期内年度考核表;
(6)任职以来获奖材料。
2.任职以来论文材料。按简明表排列顺序一式一份装订,论文代表作应在目录中注明(论文已发表的,须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3.任职以来业绩材料。按简明表排列顺序一式一份装订,代表业绩(两项)应在目录中注明。每项业绩均需填制业绩项目登记表;代表业绩还应提供原始业绩材料复印件及相关单位证明。
三、申报材料要求
1.资历:本次评审中、初级职务的任职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经组织批准脱产学习、病休等原因脱离专业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申报时任职资历相应延长;经组织选派到基层挂职、扶贫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派期间可计算任职年限。非公经济组织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依据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其他可确切证明任职年限的材料认定。在现单位工作前已被其他单位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的,其前后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
2.论文:凡根据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规定必须发表的,其发表刊物必须是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或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均需有CN或ISSN刊号,不含增刊);文章必须是本专业的学术、技术论文,一般的综述性文章无效。对代表作不做发表要求的,也必须是与本专业技术工作相关、具有相当水平的学术、技术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一般的综述性文章无效。以论文破格晋升人员应提交独立发表三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送审代表作(遮盖单位、姓名、期刊号的复印件二份);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提交技术工作总结。
凡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6〕1号)有关论文替代规定的,应在《简明表》中注明符合的条款和具体项目,奖项与论文的替代关系。
3.为了客观、真实报送评审材料,各单位应将参评人员提交的《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等评审材料,在各级“政务公开栏”上公布,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日),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四、其他事项
1.为充分考核和评价每位申报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理论水平,使评审工作更具有公正性和准确性,对申报中级职务的人员,都要从理论水平、业务及技术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评人员应准时到场,无故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其申报材料不提交评委会评审。
2.申报职称评审材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今后该申报者两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已评审确认任职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撤销。
3.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资格证明材料及发表的论文均需提供原件且用档案袋另装,并写上单位、姓名。
4.评审工作实行评聘结合,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各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要一并填写南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推荐参评情况一览表(见附件7)。
5.各单位指派专人统一报送,报送时间截止3月19日。报送地点: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广场西路49号,南平市林业局人事教育科(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楼2楼2单位A230室)。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办公楼人员需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有关表格可到南平林业局网站http://lyj.np.gov.cn/下载。
联系人:蔡云龙、蔡成茜
联系电话:8615209、8626315
2.2019年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职称预审情况花名册
4.2019年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明表
南平市林业局 南平市职称改革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工作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