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社局、团委,各大中专院校团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1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21〕6号)精神,鼓励扶持大中专毕业生等各类群体创新创业,根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就业优先工程”及“十个一批”扩岗行动工作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省、市创业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一)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
项目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须是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2.申报人已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
3.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已获得往年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的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
(二)市级优秀创业资助项目
1.申报人为在劳动年龄段内的人员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在校生个体工商户;以团队形式创业的,团队核心成员为大中专学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应持《就业创业证》人员。
2.申报自主创业项目必须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小于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小于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工商注册时间应为2016年4月25日—2020年 4月25日期间的企业。在校生自主创业项目可为个体工商户,其他人员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3.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或投资额的30%(含30%),专业合作社不受此限制。
4.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其他单位就业,主要指不得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批准后,保留人事劳动关系离岗创业的可申报。
5.以下项目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
①已获得过省、市级创业资助项目的。
②申报项目法定代表人(或持股在30%及以上的股东)已有其他创业项目获得过省、市级创业资助。
二、申报材料
(一)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
项目申报人须通过网上申报,同时提交以下资料电子版:
1.申报人身份证(港澳高校毕业生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高校毕业生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创业项目计划书》(计划书模板可登录省级平台下载)。
申报人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材料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二)市级优秀创业资助项目
1.《南平市2021年度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表》(附件3)及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证明,申报人员非大中专毕业生的无需提供)、自主创业项目吸纳就业人员2020年11月、12月工资花名册。
2.企业、创业实体或个体工商户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实现“五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及企业章程(加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章),《创业项目计划书》。电子商务创业项目需在计划书中提供真实的支付宝链接或网店链接。
3.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获得各类自主创业创新竞赛奖项的,可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
1.网上申报(2月22日8:00-4月9日17:30)
项目申报人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以下简称省级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操作步骤为:点击省级平台右上角“服务平台入口”,选择“个人办事大厅”,登录“个人用户”,完善“个人基本信息”,进入“创业项目申报”。申报操作过程如有疑问,可联系平台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91-87540939。
2.资格审核(4月30日前)
资格审核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项目申报人可向项目注册地县(市、区)或市本级人社部门进行申诉。
3.项目评审(7月31日前)
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进行分级评审,包括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和现场答辩三个环节。
①书面评审。由市人社局会同团市委负责组织实施。5月底前,组织对南平市辖区内工商注册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申报项目进行集中书面评审,并依据项目得分情况和年度指标数量(省人社厅将按我市申报数量占全省总数的比例下达)确定拟推荐上报项目。
②实地考察。实地考察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个人健康防护条件下,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本县(市、区)团委负责开展。对经书面评审确定的拟推荐上报项目,各地应安排至少2名工作人员对其办公(经营)场所、经营资质和营业状况等进行现场查核并填写实地考察情况表(可登录省级平台下载打印)。被考察对象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纸质材料装订成册(附件2),待考察时交付工作人员。考察中如发现与申报情况明显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同时进行相应项目递补。实地考察应在6月15日前完成,各项目实地考察情况表和纸质材料须于6月20日前寄送至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③现场答辩。现场答辩由省级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各地经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后推荐上报的项目,将于7月在福州集中进行现场答辩,评审确定年度省级资助项目。各项目答辩人须提前准备好现场答辩PPT电子文档并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事项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结果公布和资金拨付(9月30日前)
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公示和公布评审结果,并按照各项目资助等级拨付资金。
(二)市级优秀创业资助项目
1.申报(4月25日前)
项目申报人登陆“南平市优秀创业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fjjyt.net/,以下简称市级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申报操作过程如有疑问,可联系系统技术人员,联系方式15695954011),并同步提交所需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
①申报人(初创五年内的人员)向注册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经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推荐报送南平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
②申报人为辖区内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向所在院校就业工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各院校汇总统一推荐报送南平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
2.审核(5月8日前)
①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及各大中专(技工)院校就业工作部门收到自主创业项目市级资助申请后,应认真审核申请人填写的《南平市2021年度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表》和提交的有关材料,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比对营业执照信息,确保其符合五年内创业项目;通过金保系统比对申报人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确保法定代表人不在其他单位就业。审核后经办、审核人员分别在《南平市2021年度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表》签署推荐意见和盖章,在毕业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意见(与原件相符)并盖章后,将原件返还申请人。
②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大中专院校按申报目录收集汇总后,于2021年5月8日前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材料及《南平市2021年度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逾期不再受理。
③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负责受理各县(市、区)、大中专(技工)院校报送的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复核。
3.评审(6月中旬)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自主创业项目,提交专家评审(具体评审事项和时间另行通知)。评审分为书面评审、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三个环节。经评审,选出40名优秀创业项目,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19名;每个项目分别给予3-10万元的扶持资金。
4.公布(7月)
在南平市人社局和团市委官方网站公布评审结果,并按照评审结果拨付资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扶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被列为今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各县(市、区)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落实。
(二)做好项目征集。在疫情防控阶段,各县(市、区)、各大中专院校要广泛通过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对评审工作和政策措施的宣传,鼓励动员各类创业群体积极参与,切实做好创业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
(三)做好跟踪服务。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行政区内已获得资助的创业项目的跟踪,及时了解资助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项目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在此基础上,填写《南平市2021年度创业资助项目年度跟踪信息表》(附件5),于每年度(跟踪三年)10月30日前上报南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各大中专院校要精心策划项目申报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团系统的组织动员能力,及时发现和树立一批青年创业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创业先进事迹,有效扩大创业资助项目工作的影响力,积极营造鼓励创业、鼓励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南平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9-8870637 电子邮箱:sp8871939@163.com
联系地址: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二区4号窗口
附件:1.2021年创业资助项目工作任务分解表
2.申报目录
3.南平市2021年度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表
4.南平市2021年度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
5.南平市2021年度创业资助项目年度跟踪信息表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南平市委
2021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1年创业资助项目工作任务分解表
| 
			 序号  | 
			
			 县(市、区)  | 
			
			 工作任务  | 
			
			 备注  | 
		|
| 
			 大中专毕业生创业 省级资助项目  | 
			
			 市级优秀创业资助项目  | 
		|||
| 
			 1  | 
			
			 延平区  | 
			
			 10  | 
			
			 12  | 
			
			 
  | 
		
| 
			 2  | 
			
			 建阳区  | 
			
			 10  | 
			
			 12  | 
			
			 
  | 
		
| 
			 3  | 
			
			 邵武市  | 
			
			 10  | 
			
			 12  | 
			
			 
  | 
		
| 
			 4  | 
			
			 武夷山市  | 
			
			 10  | 
			
			 12  | 
			
			 
  | 
		
| 
			 5  | 
			
			 建瓯市  | 
			
			 10  | 
			
			 12  | 
			
			 
  | 
		
| 
			 6  | 
			
			 顺昌县  | 
			
			 8  | 
			
			 8  | 
			
			 
  | 
		
| 
			 7  | 
			
			 浦城县  | 
			
			 8  | 
			
			 8  | 
			
			 
  | 
		
| 
			 8  | 
			
			 光泽县  | 
			
			 8  | 
			
			 8  | 
			
			 
  | 
		
| 
			 9  | 
			
			 松溪县  | 
			
			 8  | 
			
			 8  | 
			
			 
  | 
		
| 
			 10  | 
			
			 政和县  | 
			
			 8  | 
			
			 8  | 
			
			 
  | 
		
| 
			 合计  | 
			
			 90  | 
			
			 100  | 
			
			 
  | 
		|
附件2
申报目录
一、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
1.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表(申报人登录省级平台打印,签名必须手签)
2.申报人身份证(或相关证件)复印件
3.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复印件
4.《创业项目计划书》
说明:上述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4份,1份县(市、区)人社部门存档、1份设区市人社部门存档、2份上报省级人社部门,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公司和县(市、区)人社部门公章。
二、市级优秀创业资助项目
1.南平市2021年度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表
2.申报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复印件
4.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和公司章程(须加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印章,个体工商户无须提供)
5.公司至少一年以上年度财务报表
6.企业吸纳就业人员2020年11月、 12月工资花名册
7.各类创业创新等获奖证书复印件
8.《创业项目计划书》
附件3
南平市2021年度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表
| 
			 申请人姓名  | 
			
			 
  | 
			
			 资助对象  | 
			
			 □学生 □就业困难人员 □其他人员  | 
			
			 (一寸照片)  | 
		|||
| 
			 身份证号码  | 
			
			 
  | 
			
			 性别  | 
			
			 
  | 
		||||
| 
			 出生年月  | 
			
			 
  | 
			
			 企业就业 人数  | 
			
			 
  | 
		||||
| 
			 毕业时间(登记失业证时间)  | 
			
			 
  | 
			
			 毕业学校  | 
			
			 
  | 
		||||
| 
			 学历  | 
			
			 
  | 
			
			 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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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项目) 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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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登记地  | 
			
			 
  | 
			
			 登记时间  | 
			
			 
  | 
		||||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 
		||||
| 
			 所属行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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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投资额)  | 
			
			 
  | 
			
			 创业团队所占注册资本 (或投资额)比例  | 
			
			 
  | 
		||||
| 
			 项目是否拥有 自主知识产权  | 
			
			 
  | 
		||||||
| 
			 项目获得过 何种奖项  | 
			
			 
  | 
		||||||
| 
			 何时何地接受过何种创业孵化  | 
			
			 
  | 
		||||||
| 
			 申请人何时何地接受过创业培训  | 
			
			 
  | 
		||||||
| 
			 联系地址  | 
			
			 
  | 
			
			 邮编  | 
			
			 
  | 
		||||
| 
			 联系电话  | 
			
			 
  | 
			
			 | 
			
			 
  | 
		||||
| 
			 银行基本 账户账号  | 
			
			 
  | 
		||||||
| 
			 申报陈述  | 
			
			 
  | 
		||||||
| 
			 申请人声明  | 
			
			 
 上述内容均据实填写,如有不实,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各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推荐意见  | 
		|||||||
| 
			 
 经办人: 审核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
| 
			 南平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审核意见  | 
		|||||||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南平市2021年度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人员 属性  | 
			
			 身份证 号码  | 
			
			 联系 电话  | 
			
			 毕业(所在)院校  | 
			
			 学历  | 
			
			 毕业 时间  | 
			
			 就业创业证号  | 
			
			 项目 名称  | 
			
			 注册类型  | 
			
			 工商注册时间  | 
			
			 工商注册地  | 
			
			 注册金额  | 
			
			 行业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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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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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各大中专院校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填写盖章后,连同创业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南平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版。人员属性指:学生、就业困难人员、其他人员三类。
附件5
南平市2021年度创业项目年度跟踪信息表
| 
			 序号  | 
			
			 姓名  | 
			
			 企业名称  | 
			
			 性别  | 
			
			 人员 属性  | 
			
			 毕业院校、专业及时间  | 
			
			 获得资助时间及金额  | 
			
			 带动就业人数 (其中大学生人数)  | 
			
			 营业额(元)  | 
			
			 纳税金额 (元)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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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统计数据均为年度数据,请各相关部门填写盖章后于每年10月30日前报送南平市人社局促进就业与劳动关系科(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版)。人员属性指:学生、就业困难人员、其他人员三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