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评选表彰福建省第六届杰出人民教师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21〕40号)通知,我省今年将开展福建省第六届杰出人民教师评选活动。按照市政府和省教育厅要求,因评选时间紧迫(6月5日),现将推荐评选福建省第六届杰出人民教师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市高等学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幼儿园、教师进修院校、特殊教育学校、成人教育学校、青少年宫、党校、行政干校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含上一届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申报截止时间即2018年4月4日后退休的教师)。 已故教师不作为参选对象,调离本市、调离学校的教师不参加评选,现任厅(局)级及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申报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长期在我省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教龄达20年以上,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在广大师生和我省教育界具有较高的威望和影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或全国模范教师、或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二)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第一); (三)获得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荣誉称号; (四)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授予的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五)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项目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的“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在我省民办学校工作10年以上,为我省民办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上述申报条件的截止时间为文件下发之日,退休人员所获表彰须为在职期间取得的。 三、推荐名额分配 第六届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南平市推荐名额为3名,其中至少推荐1名乡村教师,学校现任主要领导不超过1名。 分配给各县(市、区)和市本级预推荐总名额为22名(详见附件4)。 四、推荐办法 (一)市教育局负责收集汇总辖区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进修院校、特殊教育学校、成人教育学校等的推荐人选。青少年宫、党校、行政干校、卫校、技工学校等单位的推荐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参照执行,报市教育局汇总。市教育局组建专家组,对基层报送人选进行初步遴选后,按相关程序报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为正式推荐人选。 (二)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拟推荐人选应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三)拟推荐人选应经所在学校(单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各学校(单位)、县(市、区)教育局应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和事迹进行复核。 (四)市、县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采取适当形式在本地区、本系统范围内对正式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姓名、单位和主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推荐对象上报前,还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征求同级纪检(监察)、计生和综治部门的意见。 其他要求按省上文件执行。 五、推荐报送要求 各县(市、区)、各主管单位和市直有关学校(单位)于5月25日前按要求将推荐省杰出人民教师人选的报告、审批表、汇总表、公示情况表、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候选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教育局公章)等将推荐材料装订成册后报送南平市教育局人事科,同时报送相关电子资料。联系人:叶春林;联系方式:8832344;电子邮箱:npjyrsk@163.com。 (一)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学校(单位)关于推荐杰出人民教师人选的报告1份,内容应包括人选推荐情况、公示情况及推荐意见等。 (二)《福建省第六届杰出人民教师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3份,并附电子文档,其中审批表中“推荐单位盖章”由市教育局统一盖章。 (三)《福建省第六届杰出人民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1份,并附电子文档,该表须用Excel格式制表,A3纸打印,汇总表中主要荣誉和奖励最多填报五项;个人成就、主要贡献和事迹统一用第三人称来表述,字数严格控制在500字以内,要求真实感人,经县(市、区)和所在学校把关、所在学校校长和县(市、区)教育局审核人员签字确认后上报; (四)《福建省第六届杰出人民教师推荐人选公示情况表》(见附件3)1份,推荐单位公示情况由市教育局统一填报。 (五)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经县(市、区)和所在学校把关)1份。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内容应准确、生动、翔实,并附电子文档。 (六)候选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县(市、区)教育局公章)1份。 填报表格(含审批表、汇总表、公示情况表)中需填写所在单位名称的,均须与单位印章相符。 
 
 南平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