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评选表彰福建省第届杰出人民教师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2140号)通知,我省今年将开展福建省第届杰出人民教师评选活动按照市政府和省教育厅要求因评选时间紧迫65日)现将推荐评选福建省第届杰出人民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高等学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幼儿园、教师进修、特殊教育学校、成人教育学校、青少年宫、党校、行政干校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含上一届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申报截止时间即201844日后退休的教师

已故教师不作为参选对象,调离本、调离学校的教师不参加评选,现任厅(局)级及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申报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长期在我省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教龄达20年以上,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在广大师生和我省教育界具有较高的威望和影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或全国模范教师、或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二)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第一);

(三)获得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荣誉称号;

(四)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授予的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五)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项目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的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在我省民办学校工作10年以上,为我省民办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上述申报条件的截止时间为文件下发之日退休人员所获表彰须为在职期间取得的。

、推荐名额分配

第六届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南平市推荐名额为3名,其中至少推荐1名乡村教师,学校现任主要领导不超过1

分配给各县(市、区)和市本级预推荐总名额为22名(详见附件4)。

四、推荐办法

(一)市教育局负责收集汇总辖区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进修院校、特殊教育学校、成人教育学校等的推荐人选青少年宫、党校、行政干校卫校、技工学校等单位的推荐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参照执行,报市教育局汇总。市教育局组建专家组,对基层报送人选进行初步遴选后,按相关程序报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正式推荐人选。

(二)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拟推荐人选应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三)拟推荐人选应经所在学校(单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各学校(单位)、县(市、区)教育局应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和事迹进行复核。

(四)市、县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采取适当形式在本地区、本系统范围内对正式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姓名、单位和主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推荐对象上报前,还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征求同级纪检(监察)、计生和综治部门的意见。

其他要求按省上文件执行。

、推荐报送要求  

各县(市、区)、各主管单位和市直有关学校单位525日前按要求将推荐省杰出人民教师人选的报告、审批表、汇总表、公示情况表、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候选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教育局公章)等将推荐材料装订成册后报送南平市教育局人事科同时报送相关电子资料。联系人:叶春林联系方式8832344电子邮箱:npjyrsk@163.com

(一)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学校单位关于推荐杰出人民教师人选的报告1,内容应包括人选推荐情况、公示情况及推荐意见等。

(二)《福建省第届杰出人民教师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3份,并附电子文档其中审批表中推荐单位盖章由市教育局统一盖章

(三)《福建省第届杰出人民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1份,并附电子文档该表须用Excel格式制表,A3纸打印,汇总表中主要荣誉和奖励最多填报五项;个人成就、主要贡献和事迹统一用第三人称来表述,字数严格控制在500字以内,要求真实感人,经县(市、区)和所在学校把关、所在学校校长和县(市、区)教育局审核人员签字确认后上报;

(四)《福建省第届杰出人民教师推荐人选公示情况表》(见附件31,推荐单位公示情况由市教育局统一填报

(五)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经县(市、区)和所在学校把关)1份。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内容应准确、生动、翔实,并附电子文档。

(六)候选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县(市、区)教育局公章)1份。

填报表格(含审批表、汇总表、公示情况表)中需填写所在单位名称的,均须与单位印章相符。

  

  附件:1.福建省第届杰出人民教师推荐审批表

     2.福建省第届杰出人民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3.福建省第届杰出人民教师推荐人选公示情况表

     4.南平市参评第六届杰出人民教师预推荐名额分配表

      

 南平市教育局

              2021513